【審計報告】漁護署1成個案拖逾5年仍未完成調查 9成違例個案逾1年未申請法庭命令沒收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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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4/28 14:54

最後更新: 2021/04/2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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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1成個案拖逾5年仍未完成調查,9成違例個案逾1年未申請法庭命令沒收標本(審計報告)

最新一期審計報告就漁農署管制瀕危物種貿易的工作作出調查,報告指根據漁護署發證及執法系統的記錄,在 2010至2020年11月期間涉嫌違反《條例》而立案調查的個案共有6126宗,當中有327宗個案顯示為正在調查及檢控,而有1成個案則拖延逾5年仍未完成調查及檢控,而有15宗已完成調查及檢控的個案中,漁護署沒有採取所需的跟進行動,例如未發出警告信、未申請法庭命令以沒收檢取的標本。

審計署表示,漁護署2010至2020年11月30日,立案調查的個案共有6126宗,當中有327宗顯示為正在調查及檢控,其中4宗個案沒有記錄違例日期,其餘323宗個案的違例日期介乎2010年11月至2020年11月之間,而相關案齡分析如下:

與違例日期相距的時間 正在調查及檢控的個案數目
6 個月或以下   79 (24%)
6 個月以上至 1 年 29 (9%)
1 年以上至 5 年  184 (57%)
5 年以上  31 (10%)
總計 323 (100%)

審計署又指從上述323宗個案中抽查了20宗,發現有15宗個案的調查及/或檢控已經完成。然而,漁護署並未採取所需的跟進行動,其中一宗個案為於2014年2月,漁護署獲轉介處理一宗涉嫌非法進口列明物種標本的個案。該個案涉及以包裹形式進口 0.9 公斤屬魚苗時期的歐洲鰻鱺的標本,並在翌月決定不提出檢控,但會向包裹收件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收件人簽署放棄權利聲明書,及向政府交出標本。

不過漁護署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未採取所需的跟進行動,並且相隔6年仍未更新發證及執法系統的記錄。

審計署再調查,已立案調查的6126宗個案中,漁護署有否申請法庭命令把標本沒收歸政府所有,發現有601宗個案顯示為有待申請法庭命令以沒收檢取的標本,當中有2宗沒有記錄違例日期,其餘599宗個案中,有566宗 (94%) 與違例日期相距已逾 1 年,當中有3成5更是拖延逾5年。

審計署認為,漁護署需檢視發證及執法系統內所有顯示為有待申請法庭命令的個案,以確定是否需要取得法庭命令以處置檢取的標本,並按情況盡快申請法庭命令,及確保發證及執法系統備存的個案記錄妥為更新,以便監察有待處理的個案和盡快採取跟進行動。

漁護署回應指現正檢視所有顯示為正在調查及檢控和有待申請法庭命令的個案,及現時利用記錄冊,以監察執法個案的進展,該署正在研究改善相關電腦系統的可行性,以助監察和更新個案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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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凱文